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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规定,现将天马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垫江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东邻丰都、忠县,南连涪陵、长寿,西倚四川省大竹县、邻水,北与梁平接壤。基地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办事处天马村,属于垫江县城城市规划建设区边缘的城市远景规划控制区内。
近期范围:北以规划城市规划建设用的边界为界,西以渝巫路东400米规划道路为界,东至春花大道延长线东300米为界,南与太平镇的交界处并以规划道路为界,面积约0.62平方公里。远期范围:北以规划城市规划建设用的边界为界,西以渝巫路为界,东至规划城市五纵线(暂定名)延长线,南至与太平镇的交界处并以规划道路为界,面积约1.84平方公里。 因此基地选址点位置具有较好的空间区位、交通区位和产业区位。
本次仅对园区近期规划的
(2)建设单位:垫江县桂阳街道办事处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垫江县桂阳街道天马村2、3、6社
(5)项目类别:区域开发
(6)规划面积:62.28hm2
规划园区规划面积0.62km2(62.28hm2),建设规模为道路工程9.61hm2、给水管道4.90km、污水管道3.70km、雨水管道3.44km、公共设施(公园绿地、消防设施、污水和垃圾收集)、中小型创业区、微型企业区、标准厂房等52.68hm2,总投资约1.3亿,建成后总产值约20亿元。
按照《垫江县城乡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垫江县资源特色,园区引进产业以低污染、低消耗(包括耗水、耗能)为主。园区基本定位是:以机器零部件加工和包装产业为主,辅以家居建材及其配套产业、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产业。打造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宜工宜居的全民创业园。
(三)规划目标
2026年产值达20亿元。
整体布局分为微型企业区和中小企业区,其中单个微型企业独立占地3-5亩,中小型企业独立占地20亩左右。近期范围微型企业总占地20.72 hm2,中小型企业总占地30.04hm2。
本次产业规划:以为大工业配套的机器零部件加工和包装产业为主,辅以家居建材及其配套产业、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产业。根据用地实际情况,共划分为三个单元:机械零部件加工和包装产业功能单元,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产业单元,家居建材企业单元。
(五)规划协调性分析
《垫江县天马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规划》的主要内容符合《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国家层面的规划内容和相关政策规定;与重庆、渝东北等地方发展规划有良好的协调性;符合《垫江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的要求;与垫江县同层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符合性。
废气主要为燃气废气、生产工艺废气和交通尾气。燃气废气和交通尾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主要考虑生产工艺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CO、甲苯、二甲苯、甲醛等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2)地表水
根据垫江县城龙溪河地表水例行监测数据,龙溪河垫江县入境断面(普顺断面)TP、石油类近年来基本能满足 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但COD、BOD5、NH3-N前两年有超标现象,2012年能实现达标;出境断面(六剑滩断面)COD、NH3-N、TP、石油类近年来基本能满足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但BOD5在2009年不达标,2010-2012年能实现达标。
地下水现状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标准。新建工业废水管网按要求实行“可视化”,加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防渗防腐措施,严格控制跑、冒、滴、漏,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主要为工业噪声及交通噪声。工业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消声、绿化等措施;道路采用改性沥青路面,加强道路绿化带建设等,可确保声环境功能区达标。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废气
(1)燃料废气
完善天然气供给系统,鼓励各企业以天然气、电等为能源,禁止燃煤。
(2)交通尾气
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加强道路两侧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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